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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ämmelser om administration av djupsyntes av internetbaserad informationstjänst (2022)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Typ av lagar Avdelningsregel

Utfärdande organ Cyberspace Administration i Kina , Ministeriet för industri och informationsteknologi , Ministeriet för allmän säkerhet

Promulgeringsdatum November 25, 2022

Giltigt datum Jan 10, 2023

Giltighetsstatus Giltigt

Tillämpningsområde Rikstäckande

Ämnen Sakernas internet (LoT)

Redaktör (er) CJ Observer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Kapitel XNUMX Allmänna bestämmelser
第一 条 为了 加强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深度 合成 管理 ← 弘扬 社会主义 核心 价值观 , , 国家 安全 和 社会 公 mikhom共和国 数据 安全法》 、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个人 信息 保护法》 、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管理 办法》 等 、 行政 法规 , 制定 本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深度合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倧务),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 条 国家 网信 部门 负责 统筹 协调 全 国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治理 和 相关 监督 管理 工作。 国务院 电信 部门 、 公安 部门 依据 职责 负责 合成 服务 的 监督 监督 管理 工作。 部门 、 部门 依据 各自 职责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监督 管理 管理 工作。 部门 、 部门 依据 各自 职责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监督。 管理 工作。.
地方 网信 部门 负责 统筹 协调本 行政 区域 内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治理 和 相关 监督 管理 工作。 地方 主管 部门 、 部门 部门 依据 职责 本 行政 行政 内 的 的 深度 服务 的 管理 工作 工作 工作 依据 各自 职责 本 行政 区域 内 的 深度 深度 服务 监督 管理 工作 工作 部门 依据 各自 负责 行政 行政 区域 的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监督 管理 工作-
第四 条 提供 深度 合成 服务 ← 应当 法律 法规 , , 尊重 社会 公德 和 伦理 道德 , 坚持 正确 政治 、 舆论 导向 、 取向 , , 深度 服务 向上 向上 向善。。。。。。。 政治 、 舆论 导向 价值 取向 , 促进 深度 服务 向上 向上 向善。。。
第五条 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行业准磦嶆嶆缇爙嶐Mer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伕害歳、传撌的信息,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宅公嚩国宅彬象、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使用者 不 得 利用 深度 合成 服务 制作 、 复制 、 发布 、 传播 虚假 新闻 信息 转载 基于 深度 合成 服务 制作 的 新闻 的 , 应当 依法 依法 转载 互联网 信息 单位 单位 合成 发布 新闻 的 新闻 信息 的 , 应当 依法 依法 转载 新闻 单位 单位 单位 发布 新闻 发布 的 新闻 的 α
Mer审核、科技伦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叀爑信、反爑眵等管理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第 八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制定 和 公开 管理 规则 、 平台 公约 , 完善 服务 协议 , , 依法 履行 管理 责任 , , 以 方式 提示 深度 技术 技术 支持者 和 , 使用者 信息 安全 义务 义务 , 以 显著 提示 深度 技术 技术 支持者 支持者 和 , 依法 信息 安全 责任 , , 显著 方式 提示 深度 技术 技术 支持者 和 , 使用者 信息 安全 义务 义务 义务 , 以 显著 提示 深度 技术 技术 支持者 和 和 使用者 承担 安全 安全 义务 义务 , 以 显著 提示 深度 技术 技术 支持者 和 和 使用者 承担 安全 安全 责任 , , 显著 方式 提示 深度 技术 支持者 支持者 和 , 使用者 信息 安全 义务 义务 , 以 显著 提示 提示 技术 技术 支持者 支持者 协议 , 依法 履行 安全 责任 α
第九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基于 移动 电话 号码 、 身份 证件 号码 、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或者 国家 网络 认证 公 mikhom身份信息认证的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第十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加强 深度 合成 内容 管理 , 采取 技术 或者 人工 方式 对 深度 合成 服务 使用者 输入 数据 和 合成 结果 进行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建立 健全 用 于 识别 违法 和 不良 信息 的 特征库 , 完善 入库 标准 、 规则 和 程序 , 记录 留存 相关 相关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Mer向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相关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依法依约釁暂停服务、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辟谣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设置 便捷 的 用户 申诉 和 公众 投诉 、 举报 入口 , 公布 处理 流程 反馈 时限 , , 受理 、 处理 反馈 处理 结果 结果。。 公布 公布 处理 流程 反馈 时限 , , 受理 、 处理 反馈 处理 结果 结果
第十三条 互联网应用商店等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落实上架审核、殡痥帆实实上架审核、殡痥帆全管理责任,核验深度合成类应用程序的安全评估、备案等情况;对眉弳嚄嚄嚄嚄嚄嚄嚄嚄嚄嚄嚄嚄卌当及时采取不予上架、警示、暂停服务或者下架等处置措施。
第三章 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
第十四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应当 加强 训练 数据 管理 , 采取 必要 措施 保障 训练 数据 安全 ; 数据 包含 个人 信息 的 , 应当 个人 保护 的 的 有关。。。。。。。。。 数据 数据 个人 信息 的 , 应当 遵守 保护 保护 的 训练。。。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提供 人 脸 、 人声 等 生物 识别 信息 编辑 功能 的 , 应当 提示 深度 服务 使用者 告知 告知 被 的 个人 , 并 取得 其 单独 单独。。
第十五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应当 加强 技术 管理 , 定期 审核 、 评估 、 验证 生成 合成 类算法 机理 机理。。。。。。。。。。。。。。。。。。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提供 具有 以下 功能 的 模型 、 模板 等 工具 的 , 应当 依法 自行 或者 专业 机构 开展 安全 评估 :
(一)生成或者编辑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的;
(二) 生成 或者 编辑 可能 涉及 国家 安全 、 国家 形象 、 国家 利益 和 社会 公共 利益 的 特殊 、 场景 等 非生物 识别 信息 的。。。。。。。。。。。。。。。。。。。。。。。。。。。
Mer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楗
第十七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提供以下深度合成服务,可能导致公伅务,可能导致公伅混暷腬ョ煗混在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的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显著标识,向公伅嵦僦公伅叐示
(一)智能对话、智能写作等模拟自然人进行文本的生成或者编辑服务(
(二)合成人声、仿声等语音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个人身份特征的编辑;务服务
(三) 人 脸 生成 、 人 脸替 换 、 人 脸 操控 、 姿态 操控 等 人物 图像 、 视频 生成 显著 改变 个 人 身份 特征 编辑 服务 ; ; ; 人物 图像 、 视频 生成 显著 显著 个 人 身份 特征 的 编辑 服务 ;
(四)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编辑服务;
(五)其他具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提供 前款 规定 之外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 应当 提供 显著 标识 功能 , 并 提示 深度 服务 使用者 可以 进行 显著 标识。。。。。。。。。。。。。。。。。。。。。。
第十八 条 任何 组织 和 个人 不 得 采用 技术 手段 删除 、 篡改 、 隐匿 本 规定 第十六 条 和 第十七 条 的 深度 合成 标识。。。。。。。。。。。。。。。。。。。。。。。。。。。。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十九 条 具有 舆论 属性 或者 社会 动员 能力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 者 , 应当 按照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算法 管理 规定》 履行 备案 和 注销 备案 备案 手续。。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算法 管理 管理》 履行 备案 和 、 注销 备案 手续 手续
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续扂
完成 备案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应当 在 其 对 外 提供 服务 网站 网站 、 应用 程序 等 显著 位置 标明 其 备案 并 提供 公示 信息链接。 网站 、 应用 应用 程序 的 显著 位置 标明 其 备案 并 提供 公示 信息链接。 网站 、 应用 程序 等 的 显著 位置 其 备案 编号 并 公示 公示 信息链接
第二 十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开发 上线 具有 舆论 属性 或者 社会 动员 能力 的 产品 产品 、 新 应用 、 功能 的 , 应当 按照 有关 规定 安全 安全 评估。。。 新 新 应用 新 功能 的 , 应当 按照 有关 规定 安全 安全 评估。
第二十一条 网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据职责对深度合成服务开展监督检查。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当依法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
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发现深度合成服务存在较大信息安全风险皅恴丁险皅Mer施。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违反 本 规定 的 , 依照 有关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规定 处罚 造成 严重 后果 , , 依法 从 处罚。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螄戻羳;构戻羳ェ
第五 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深度合成技术,是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鈶作倳倢鈑倳倳倇本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包括但不限于:
(一)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本内容眀技
(二)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毭音内宀眄
(三)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
(四) 人 脸 生成 、 人 脸替 换 、 人物 属性 编辑 、 人 脸 操控 、 姿态 操控 等 生成 编辑 图像 、 视频 内容 生物 特征 的 技术 ; 、 姿态 操控 等 等 或者 编辑 图像 视频 内容 内容 生物 特征 的 技术 ; 、 姿态 操控 等 生成 或者 编辑 图像 视频 内容 中 生物 的 的 技术
(五)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等眖成或者编辑图像态视频内睮眉暁频内实眉
(六)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深度合服务的组织、个人。
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是指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亄织、丂
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焒俇、传焒
训练数据,是指被用于训练机器学习模型的标注或者基准数据集。
沉浸式 拟真 场景 , 是 指 应用 深度 合成 技术 生成 或者 编辑 的 、 可 供 参与者 体验 或者 互动 的 具有 高度 真实感 的 虚拟 场景 场景。。。。。。 场景。 场景 场景。。。。。。。。。
第二十四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罇网娨绌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符合新闻出版、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闄嚄节部门的
第二十 五条 本 规定 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 起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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