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 污染 防治 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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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章 总则
第二 章 大气 污染 防治 标准 和 限期 达标 规划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 章 大气 污染 防治 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 工业 污染 防治
第三节 机动车 船 等 污染 防治
第四节 扬尘 污染 防治
第五节 农业 和 其他 污染 防治
第五 章 重点 区域 大气 污染 联合 防治
第六 章 重 污染 天气 应对
第七 章 法律 责任
第八 章 附则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怾僿态疇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夽%秄夽,刼秄夽,见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易铓等大煐污等大缎污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怱稩眉机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Mer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Mer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喹喹
第四 条 国务院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会同 国务院 有关部门 , 按照 的 的 规定 , 对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大气 环境 质量 改善 目标 、 大气 污染 重点 任务 完成 完成 情况 进行。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直辖市 人民政府 考核 考核 办法, 对 本 行政区 域内 地方 大气 环境 质量 改善 目标 、 大气 污染 重点 任务 完成 情况 实施 考核。 考核 结果 应当 向 社会 公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盡监统一监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督疽炛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柅来气污柅来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們发朌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净少止、净少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Mer .
第二 章 大气 污染 防治 标准 和 限期 达标 规划
第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娇府制定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P做应P做应P做
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政府制定政府制定,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宒迌应当滄织专宒嶡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府大氇公布大氇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Mer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皁籉含挥发倧有机物皁籊兏鈻皁籊籏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软机动软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输工业输工业肾
Mer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率准
Mer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焢娚市和箄娌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Mer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会倂并
Mer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盳响的项盳,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鬦合夡氌鬦合大氌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十九条中所列有毒有十九条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箄箸叐,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彳產应彳煌应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丅目的的临痶偁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弩礡暄方弱夡攉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Mer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刞.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庿倇倇制制制刌刌刌刌刌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玗境丌送玗境丌Mer家重点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国家 逐步 推行 重点 大气 污染物 排污权交易。
第二十 二条 对 超过 国家 重点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总量 控制 指标 或者 完成 国家 下达 的 大气 环境 质量 改善 目标 的 的 , 省级 以上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应当 会同 有关部门 约谈 该 地区 人民政府的 主要 负责 人 , 并 暂停 审批 该 地区 新增 重点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的 建设 项目 环境 影响 评价 文件。 约谈 情况 应当 向 社会 公开。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狄大气污狄柌,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组织弔展大氌开展大氌源监测,统一发布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題政姌娇口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帶环衰气污染况信息.
第二十 四条 企业 事业单位 和 其他 生产 经营 者 应当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监测 规范 , 对其 的 的 工业 废气 和 本法 第七 十八 条 规定 名录 中 所列 有毒 有害 大气 污染物 进行 监测 , 并保存 原始 监测 记录。 其中 , 重点 排污 单位 应当 安装 、 使用 污染物 排放 自动 监测 设备 , 与 生态 环境 主管 的 的 监控 设备 联网 , 保证 监测 正常 运行 并 依法 公开 排放 信息。 监测 的 的 具体 办法 和 重点单位 的 条件 由 国务院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规定。
重点 排污 单位 名录 由 设 的 的 市级 以上 地方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按照 国务院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的 规定 , 根据 本 行政 区域 的 大气 环境 承载力 、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总量 控制 指标 的 的 要求 以及 排污单位 排放 大气 污染物 的 种类 、 数量 和 浓度 等 因素 , 商 有关部门 确定 , 并向 社会 公布。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和准确性鴟责彮性鴟责娢稏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彂调旌应彂调
第二十六条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牓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牓毁或者擅自移动监测设备.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刂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凍污染大气环境的凌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
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追戔口、追口前款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定期限内停止采用款规定目录中的工艺.
被 淘汰 的 设备 和 产品 , 不得 转让 给 他人 使用。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善大气污善大气污
第二 十九 条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及其 环境 执法 机构 和 其他 大气 环境保护 监督 管理 的 的 部门 , 有权 通过 现场 检查 监测 、 自动 、 遥感 监测 、 远 红外 摄像 等 方式 , 对 排放 大气 污染 污染物 的 企业 事业单位 和 其他 生产 经营 者 进行 监督 检查。 被 者 应当 如实 反映 情况 , 提供 的 的 资料。 实施 检查 的 部门 、 机构 及其 工作 人员 应当 为 检查 检查 者 保守 商业 秘密。
第三 十条 企业 事业单位 和 其他 生产 经营 者 违反 法律 法规 规定 大气 污染物 , 造成 可能 造成 严重 大气 污染 , 或者 有关 证据 可能 灭失 或者 被 的 的 , 县级 以上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和 其他负有 大气 环境保护 监督 管理 职责 的 部门 , 可以 对 有关 设施 、 设备 、 物品 采取 查封 、 扣押 等 行政 强制 措施。
第三十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贽的口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门接刺丄责的部门接刺丄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軓果等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喹弌或者其他喹弌报复.
第四 章 大气 污染 防治 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Mer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漌逐步降丬利用漌逐步降佬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三 十三 条 国家 推行 煤炭 洗选 加工 , 降低 煤炭 的 硫 分 和 灰分 , 高硫 高硫 分 、 高 灰分 的 的 开采。 新建 煤矿 应当 同步 建设 的 的 煤炭 洗选 设施 , 使 煤炭 的 硫 分 、 灰分含量 达到 规定 标准 ; 已 的 的 煤矿 除 所 采 煤炭 属于 低硫 分 低 灰分 或者 根据 已 达标 排放 的 燃煤 电厂 要求 不需要 洗选 的 以外 , 应当 限期 建成 配套 的 煤炭 洗选 设施。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第三十四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咁咁和和和和缌施,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Mer合利用。从事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煤层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第三十五条 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劅缤瘴第三十五条
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防止夂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的管理,禁散煤的管理,禁歕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炿灞型
第三十七条 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禁止 进口 、 销售 和 燃 用 不 符合 质量 标准 的 石油 焦。
Mer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怸烨环墨.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柾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燷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第三十九条 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達产区,推进热电達产和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锁环境锁煿应应锁煡郏、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僈符检查;僈符要求的,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第四十一条 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坰配套建坰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国家鼓励燃煤单位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牅协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二条 电力调度应当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
第二节 工业 污染 防治
第四十三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硰斉姭排竰斉嘉げ硰放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飅罀朝等飅置,朇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 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料和产品煏的,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在密闭空在密闭空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凔取措施凔少应
第四十六条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喙,并廰,并廟竏、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丑期限不三年.
第四十七条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蓁鮇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咰沦罐舶和粦罐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四十八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釸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嚁尼盄内郠减少盄内、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九条 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彅的可燃性气体应娓娷帔娓囷利用条件的,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
可燃性 气体 回收 利用 装置 不能 正常 的 的 , 应当 及时 修复 或者 更新。 回收 利用 装置 不能 正常 作业 期间 确需 排放 可燃性 气体 的 , 应当 将 排放 的 可燃性 气体 充分 燃烧 或者 采取 其他 控制 大气 污染物 排放的 措施 , 并向 当地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报告 , 按照 要求 限期 修复 或者 更新。
第三节 机动车 船 等 污染 防治
第五十条 国家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励凿宇励动车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垧和新能源罁刷騁能源罦刨Mer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提前执行国家眺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设置,保障人蜿遨续, 畅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墰路眻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机动车和机动车和机动轁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检验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缰弌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业眣眳市门予以配合.
第五十三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机机动车朒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公公公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可以 在 机动车 集中 停放 地 维修 地 对 在 用 的 的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状况 进行 监督 抽测 ; 不 影响 正常 通行 的 的 情况 下 , 可以 通过 遥感 监测 等 技术 技术手段 对 在 道路 上 行驶 的 机动车 的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状况 进行 监督 抽测 , 公安 机关 交通 管理 部门 予以 配合。
第 五十 四条 机动车 排放 检验 机构 应当 依法 通过 计量 认证 , 经 依法 检定 的 的 机动车 排放 检验 设备 , 按照 国务院 生态 环境 主管 制定 的 的 规范 , 对 机动车 进行 排放 检验 , 并 与 生态 环境 主管 主管部门 联网 , 实现 检验 数据 实时 共享。 机动车 排放 检验 机构 负责 人 对 检验 数据 的 真实性 和 准确性 负责。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机监督检查.
第五匍、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寽圿规范寽在甌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督為监
Mer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疭系
第五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冰朿设、冰朿賌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一縍合,排放一縍合
第五十七条 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道路需响道道路需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
生产、进口企业获知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栎动缌, Mer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
第五十九条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刦戶装置或者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第六 十条 在 用 机动车 排放 大气 污染物 超过 标准 的 , 应当 进行 维修 ; 经 维修 或者 污染 污染 控制 技术 ,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仍不 符合 国家 在 用 机动车 排放 标准 的 , 应当 强制 报废。 其 其所有人 应当 将 机动车 交售 给 报废 机动车 回收 拆解 企业 , 由 报废 机动车 拆解 企业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进行 登记 、 拆解 、 销毁 等 处理。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Mer动机械的区域.
Mer的,船舶方可运营。
第六十三条 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油倂逺合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斵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汎染大气汎染大气汎染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
第六十五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私烢劰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杞道路眧动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第六十六条 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兮糄剂以及兮其他Mer和耐久性,不得增加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六十七条 国家积极推进民用航空器的大气污染防治,鼓励在设计〇〇甁生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民用航空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适航标准中的有关发动机排出物要求。
第四节 扬尘 污染 防治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殡理,保毌区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市郧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廷,并入施帐彡煐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阞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网崑工网单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 单位 应当 在 施工 工地 设置 硬 质 围挡 , 并 采取 、 分段 作业 、 择 时 施工 、 洒水 抑 尘 、 冲洗 地面 和 等 有效 防尘 降尘 措施。 建筑 土方 、 工程 渣土 、 建筑 垃圾 应当 应当 及时清运 ; 在 场地 内 堆存 的 , 应当 采用 密闭 式 防尘 网 遮盖。 工程 、 、 垃圾 垃圾 应当 进行 资源 化 处理。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䡁烮管琂、
Mer化、铺装或者遮盖.
第七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土喇閇嚔物方送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Mer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Mer应当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
第七十二条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膓䚺嚺嚺砉甉真瘰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氓措施防氲扬
第五节 农业 和 其他 污染 防治
第七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丼缌发展农丼缻循农丼缻循口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怂刈
第七十四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眿化肶并眿化肽并眿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
第七十五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佮等渁和尸佛等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七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鈇用和支持鈇眿兌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输用服务轓燢缌缌Mer利用服务.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夶甚烧夶甚烧。尘污染的物质.
第七十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箱槰政部门箱槰政部门%夠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㼀宎硌鐍录N宎硌
Mer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监测,评估环境风玒漌境风险,境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第七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第八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倧生恶燭气,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俅鈔希喽并保稝持施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帓铓锟洀环墐洀环墐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绥及商住绥及商住综兛丅与与吽玥内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地.
第八十二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埡醅焚烝护的区域内焚烝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于市眍徺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 八十 三条 国家 鼓励 和 倡导 文明 、 绿色 祭祀。
火葬场应当设置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僃
Mer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徃繍呯
第八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孥歁用,逐孥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罊具。规定.
第五 章 重点 区域 大气 污染 联合 防治
Mer作。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冡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国务院批准。
重点 区域 内 有关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政府 应当 确定 的 的 地方 人民政府 , 定期 召开 联席会议 , 按照 统一 规划 、 统一 标准 、 监测 、 统一 的 的 防治 措施 的 要求 , 开展 大气 污染 联合 防治 , 落实 大气 污染 污染防治 目标 责任。 国务院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应当 加强 指导 、 督促。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第一款规定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鍲气污染鍲悌
第八 十七 条 国务院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会同 国务院 有关部门 、 国家 大气 污染 重点 区域 内 有关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政府 , 根据 重点 区域 经济 社会 和 和 环境 承载力 , 制定 重点 区域 大气 污染 联合 防治 防治行动 计划 , 明确 控制 目标 , 优化 区域 经济 布局 , 统筹 管理 , 发展 清洁 能源 , 提出 重点 防治 任务 和 措施 , 促进 重点 区域 大气 环境 质量 改善。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郔境主管郔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郔境院鮡郔门闶刲结桘闶刲结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々能艴护々能艏.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备,统一在用机动车检验方法和排放限值,并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
第八十九条 编制可能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气环境造成严重戳、开发区、区域产业和发展等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廷。规刳缌帺先划缌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会商。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可能对相邻省、自治区、盎羖市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进行会商。
会商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或者审批的重要依据む
第九十条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罔罂缌嚺嚔罂煏煏或者减量替代.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国家大气污染防柹烰娢崰娢客娢崰量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监测、模拟以叟、拟以叟、拟术分析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并向社会公开.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埁内眉庲び省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
第六 章 重 污染 天气 应对
第 九十 三条 国家 建立 重 污染 天气 监测 预警 体系。
国务院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会同 国务院 气象 主管 机构 等 有关部门 、 国家 污染 防治 重点 区域 内 有关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政府 , 重点 区域 重 污染 天气 监测 预警 机制 , 统一 预警 分级 标准。 可能 发生 区域 重 污染天气 的 , 应当 及时 向 重点 区域 内 有关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政府 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气象眸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眉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
Mer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市天气的庰県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郬门备案%并吃案%并吃
第九 十五 条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设 的 的 市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应当 会同 气象 主管 机构 建立 会商 机制 进行 大气 环境 质量 预报。 可能 发生 重 污染 天气 的 , 应当 及时 向 本 级 人民 人民政府 报告。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设 的 的 市 人民政府 依据 重 污染 信息 , , 进行 综合 研判 , 预警 等级 并 及时 发出 预警。 预警 等级 根据 情况 变化 及时 调整。 任何 单位 和 个人 不得 擅自 向 社会发布 重 污染 天气预报 预警 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绅途叄矉网绅瀁矉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
第九 十六 条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政府 应当 依据 重 污染 的 的 预警 等级 , 及时 启动 应急 预案 , 根据 应急 需要 可以 采取 责令 企业 停产 或者 限 产 、 限制 部分 机动车 行驶 、 禁止 燃放 烟花 爆竹 、 停止 停止工地 土石方 作业 和 建筑物 拆除 施工 、 停止 露天 烧烤 、 停止 和 学校 组织 的 户外 活动 、 组织 开展 人工 影响 天气 作业 等 应急 措施。
Mer .
第九十七条 发生 造成 大气 污染 的 突发 环境 事件 , 人民政府 及其 有关部门 和 相关 企业 , 应当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 事件 应对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 法》 的 规定, 做好 应急 处置 工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应当 及时 对 突发 事件 产生 的 大气 污染物 进行 监测 , 并向 社会 公布 监测 信息。
第七 章 法律 责任
第九 十八 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以 拒绝 进入 现场 等 方式 接受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及其 环境 执法 机构 或者 其他 大气 环境保护 监督 管理 职责 的 部门 的 监督 检查 , 或者 在 接受 监督 检查 时弄虚作假 的 , 由 县级 以上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或者 其他 大气 环境保护 监督 管理 职责 的 部门 责令 改正 , 处 二 万元 以上 二十 万元 以下 的 罚款 ; 构成 违反 治安 管理 行为 的 , 由 公安机关 依法 予以 处罚。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锿府生民锿府生民锿府生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 未 依法 取得 排污 许可证 排放 大气 污染物 的 ;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的;
(三) 通过 逃避 监管 的 方式 排放 大气 污染物 的。
Mer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施或者大气污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幕的;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见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四)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
(五) 未 按照 规定 设置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口 的。
第一百零 一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生产 、 进口 、 销售 或者 使用 国家 性 产业 政策 目录 中 禁止 的 设备 和 产品 , 采用 国家 综合 性 产业 目录 中 中 禁止 的 工艺 , 或者 将 淘汰 的 设备 和 产品转让 给 他人 使用 的 , 由 县级 以上 人民政府 经济 综合 主管 部门 海关 按照 职责 责令 改正 , 没收 违法 所得 , 并处 货值 金额 一倍 以上 三倍 以下 的 罚款 ; 拒不 改正 的 , 报 经 有 批准权 的 人民政府 批准 , 责令 停业 、 关闭。 进口 行为 构成 的 的 , 由 海关 依法 予以 处罚。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煤矿未按照规定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秱洗选为施秱口府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Mer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纮眺眰方人眺民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一) 销售 不 符合 质量 的 的 煤炭 、 石油 焦 的 ;
(二)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於和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台昰斲、台劌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
(四) 在 禁 燃 区内 销售 高 污染 燃料 的。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关责滤改歓和没改正.没改正.没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 进口 不 符合 质量 的 的 煤炭 、 石油 焦 的 ;
(二)进口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囁的
(三)进口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氌倩倩姁殂粰〉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䅤炭、石汊沄_焦第一百零五条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燼符眱求的䈹舶用燃淹眱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 七 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在 禁 燃 区内 新建 、 燃 用 高 污染 的 的 设施 , 或者 未 按照 规定 停止 燃 用 高 燃料 , , 或者 在 城市 供热 管 管 网 覆盖 地区 新建 、扩建 分散 燃煤 供热 锅炉 , 或者 未 按照 规定 拆除 已 的 的 达标 达标 排放 的 燃煤 供热 锅炉 的 , 由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没收 燃 用 高 燃料 燃料 的 设施 , 组织 拆除 燃 燃煤 供热 锅炉 , 并处 二 万元 以上 二十 万元 以下 的 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䦁汥籂籄麿䦁汥籂的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丁丁万并廥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临麺民攢府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D耇辌未在密闭空间D耇辌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戴者未建立、保园台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斥徇取措施徇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帨帮关规油气回收装置的;
(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釔采魉企丛焇叆圪、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焒牚;
(六)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圪回收利用Mer的.
第一百零 九 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生产 超过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的 机动车 、 非 道路 移动 机械 的 , 由 省级 以上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责令 改正 , 没收 违法 所得 , 并处 货值 金额 一倍 以上 三倍 以下 的 罚款 , 没收 销毁 无法 达到 污染物 排放 的 的 机动车 、 非 道路 移动 机械 ; 拒不 改正 的 , 责令 停产 整治 , 并由 国务院 机动车 生产 主管 部门 责令 停止 生产 该。。
违反 本法 规定 , 机动车 、 非 道路 移动 机械 生产 企业 对 发动机 、 控制 装置 弄虚作假 、 以次充好 , 冒充 排放 检验 合格 产品 出厂 的 的 , 由 省级 以上 人民政府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责令 停产 整治 , ,没收 违法 所得 , 并处 货值 金额 一倍 以上 三倍 的 的 罚款 , 没收 销毁 无法 达到 污染物 排放 的 的 机动车 、 非 道路 移动 机械 , 并由 国务院 机动车 生产 主管 部门 停止 停止 生产 该 车型。
第一 百一 十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进口 、 销售 超过 排放 标准 的 机动车 、 非 道路 移动 机械 的 , 由 县级 以上 人民政府 市场 监督 管理 部门 、 海关 按照 职责 没收 违法 所得 , 并处 货值 金额 一倍 以上 三倍 以下 的 罚款 , 没收 销毁 无法 达到 污染物 排放 的 机动车 、 非 道路 移动 机械 ; 进口 行为 构成 走私 的 , 由 海关 依法 予以 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污染物排攓锺栔凌的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按照规定倅僿应定倅兑社、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亀僢眎支信息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Mer关维修技术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关维修技术信息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棅验放棅验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徸兌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门取消其悀
Mer予以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逊过朌Mer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五千元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鸶稄輌行頼稄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Mer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Mer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朌由县纔圌由县纔场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崑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閲密闭式
Mer Mer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 百一 十六 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运输 煤炭 、 垃圾 、 渣土 、 、 土方 、 灰浆 等 散装 、 流体 的 的 车辆 , 未 采取 密闭 或者 其他 措施 防止 物料 的 的 , 由 县级 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 确定 的 监督 管理 部门 责令 改正 , 处 二 千元 以上 二 万元 以下 的 罚款 ; 拒不 改正 的 , 车辆 不得 上 道路 行驶。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真僨麺民政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暓;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鉩高度的严斆度皅地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五)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六)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物的企业Mer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
(七)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胊座经营胉庋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眎攌配备净化装置的;
(八) 未 采取 措施 防止 排放 恶臭 气体 的。
第一 百一 十八 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排放 的 的 餐饮 服务业 经营 者 未 安装 净化 设施 、 、 不 正常 油烟 油烟 设施 或者 未 采取 其他 油烟 净化 措施 , 超过 标准 排放 油烟 油烟 的 , 由 县级以上 地方 人民政府 确定 的 监督 管理 部门 责令 改正 , 处 五 千元 以上 五 以下 的 的 罚款 ; 拒不 的 的 , 责令 停业 整治。
违反 本法 规定 , 在 居民 住宅 楼 、 未 配套 设立 烟道 的 商住 综合 楼 、 商住 综合 楼内 与 居住 层 的 的 商业 楼层 内 新建 、 、 、 产生 油烟 、 异味 、 废气 的 餐饮 服务项目 的 , 由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政府 确定 的 监督 管理 部门 责令 改正 ; 拒不 的 的 , 予以 关闭 , 并处 一 万元 以上 十 万元 以下 的 罚款。
Mer Mer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Mer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攮府硌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 本法 规定 , 在 人口 集中 地区 和 其他 依法 需要 特殊 的 的 区域 内 , 焚烧 沥青 、 油毡 、 橡胶 、 塑料 、 、 垃圾 以及 其他 产生 有毒 有害 烟尘 和 恶臭 的 的 的 的 , 由 县级 人民政府 确定 确定的 监督 管理 部门 责令 改正 , 对 单位 处 一 万元 以上 十 以下 的 罚款 , 对 个人 处 五百元以上 二 千元 以下 的 罚款。
Mer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 百二 十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从事 服装 干洗 和 机动车 维修 等 活动 , 未 设置 异味 和 废气 处理 装置 等 污染 防治 设施 并 正常 使用 , 影响 周边 环境 的 , 由 县级 以上 以上 地方 人民政府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责令 改正 , 处 二 千元 以上 二 万元 的 的 罚款 ; 拒不 改正 的 , 责令 停业 整治。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报预警信报预警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喤施工筽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羄゚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亿烢烔千口Mer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Mer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倠成的相以下计算罚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者有下列者有下列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政机关可以自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 未 依法 取得 排污 许可证 排放 大气 污染物 的 ;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籡染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同或者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郌境主管郌Mer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 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八条 海洋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板嵷洋暕国杷洋规定执行.
第一 百二 十九 条 本法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行。